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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钱就可以撤诉,是不是被骗了?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2-01-18 分类:案例库
标签:开庭时间查询、撤诉、送达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网上交钱就可以撤诉,是不是被骗了?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年10月18日

  案件类型:诉讼程序问题

  检索主题词:开庭时间查询、撤诉、送达

二、基本情况

来电用户的朋友告诉用户,在网站上查到用户有一个诉讼案件在排期,需要用户交钱后才能撤诉。用户咨询是否可以查到案件开庭的排期?交钱就可以撤诉,是不是被骗了? 

平台律师告知用户,开庭通知法院一般会书面送达给当事人,如果查询可以直接联系受理法院查询案件进展。民事案件撤销只能是原告撤诉,不存在被告撤诉的说法。如果确有纠纷,可以联系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后让对方向法院申请撤诉。

三、案例提示

撤诉是原告的权利,撤诉有按撤诉处理和申请撤诉,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另外不缴诉讼费的也会按撤诉处理。在判决前,原告也可以申请撤诉,经法院批准后可以撤诉。用户联系原告,双方和解,也可以由原告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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