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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未成年人陈小某讨要抚养费提供法律援助案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于:2018-12-26 分类: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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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2017年10月16日,一位衣着朴素、满脸愁容的妇女推开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业务受理大厅的门,径直走到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坐下,非常焦急地向工作人员说要申请法律援助,一边说一边落泪,工作人员连忙劝慰,让其平复心情慢慢说。

       该妇女平静后说道,她姓薛,来上海务工期间认识了陈某,陈某之前有过一段感情经历,与前妻共同育有一子,后因双方感情不和协议离婚,陈某经常找薛某倾诉内心苦闷,两人逐渐产生了感情。薛某与陈某交往期间怀孕,于是两人决定登记结婚,并于2009年8月生下女儿陈小某。但婚后,生活的柴米油盐冲淡了起初的幸福感,二人争吵不断、矛盾升级,居委会和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多次劝和仍然没能挽回这段婚姻,2014年8月,薛某与陈某协议离婚,约定陈小某由薛某抚养,抚养费由陈某和薛某另行协商。

       但离婚后,陈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薛某独自抚养孩子,只能从事一些时间灵活的工作,在女儿去幼儿园上学的时间段内才能工作,因此每月收入仅有2500元,虽有低保补助,但支付女儿的幼儿园学费及房租等家庭日常开销仍然让母女二人生活艰辛,因此薛某希望陈某能支付陈小某的抚养费,并多次向陈某讨要,但是陈某表示无力负担、拒不配合,后薛某在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制宣传活动中了解到主张抚养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因此决定代女儿陈小某来申请法律援助。薛某叙述时眼含泪花,几度哽咽,工作人员对其深表同情,表示会依法提供帮助。

       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并核实情况后,经领导批准,当天就办理了法律援助受理和审批手续,并迅速为陈小某讨要抚养费案指派了有相应业务专长的法律援助律师。上海合勤律师事务所童丽雯律师接案后,立即展开了认真仔细的调查。

       首先,童律师调查确定了陈某的收入。经薛某说明,陈某在某超市工作,童律师亲自来到超市向陈某的同事以及领导了解到,陈某的工资收入每月为3~4千元。同时从陈某同事和薛某口中得知,陈某在闵行区有一套51平方的房屋,该房屋产权登记为陈某一人,并且目前正处于出租状态。童律师随即决定前往陈某的房屋去探查,经与租客了解,该房屋月租金在3千元左右,但租客不愿出庭作证。

       综上情况,陈某的实际月收入为6~7千元,根据司法实践,抚养费为月收入的20%-30%,即1200元至2100元左右。为便于调解或和解,在征得薛某的同意下,童律师以每月2000元抚养费的标准起诉,同时要求陈某一次性付清离婚后至起诉前的抚养费。

       2017年11月9日上午,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被告陈某当庭提出答辩:1.陈某与前妻有一个儿子,目前正在读高中,每月需支付1000元抚养费,可以提供汇款记录;2.陈某在某超市的月工资为2400元,提供银行明细为证;3.闵行区的房屋,在前一段婚姻离婚时,协议其所有权与儿子各一半,因此房屋租金的一半属于陈某的儿子,目前只是代为保管,且房子于2017年3月才出租;4.为了工作方便,陈某在工作地点附近租住房屋,每月需付租金2800元,提供租赁合同一份。结合以上情况,陈某只愿意负担每月300元的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数额,双方的主张相差较远,童律师认为300元的抚养费对陈小某来说实在太少,不足以改善陈小某的生活。童律师决定改变方式,通过说理让父女二人和好。童律师和颜悦色地向陈某询问了其目前的生活状况,并将陈小某母女二人生活的艰辛向陈某转述,随后又对陈某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告知陈某,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育和赡养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改变,现在陈小某可以要求陈某支付抚养费,陈某在年老时也可以要求陈小某承担赡养义务。这番话让陈某有些动容,表示愿意支付每月500元的抚养费。童律师又提出,陈某儿子的抚养费为1000元,而陈小某的抚养费仅有500,希望可以再增加一点。陈某表示,儿子的抚养费为1000元是出于儿子上高中教育支出较多的考虑,而陈小某仍处于义务教育阶段,日常开销较少,不愿意支付更多费用。最终童律师和陈小某的母亲薛某表示,兄妹的标准稍有差距也情有可原,希望与陈某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每月支付700元的抚养费。

       最终,法院采纳了童律师的建议,并与陈某沟通出具民事调解书,陈某一次性支付离婚后至起诉前的抚养费,并且今后每月支付陈小某抚养费700元。陈某也表示,会经常探望陈小某,关注陈小某的成长,保持父女关系融洽。薛某对于这一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并代陈小某向童律师和法律援助中心表达了谢意。

       【案件点评】

       陈小某追讨抚养费一案在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随着社会改革和发展,离婚率逐年升高,2016年上半年,全国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共有168.3万对,比2015年同期增长11%,而中国离婚率前十的城市中,上海位居前列。离婚率的攀升使得单亲家庭越来越多,同时单亲未成年人的犯罪率近几年也呈上升态势。成人的分分合合使未成年人失去了同时享受父爱母爱的机会,这对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深的创伤,法律援助中心只能在职责范围内竭尽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但幼小的心灵还需要更多的呵护和关心,而这些是法律援助所无法涉足的领域,希望社会各方能对这部分未成年人予以更多照顾。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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