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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同事欠钱不还,玩起“躲猫猫”怎么办?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04-08 分类:案例库
标签:欠钱不还、起诉、躲避还款,欠钱不还、起诉、躲避还款,欠钱不还、起诉、躲避还款,欠钱不还、起诉、躲避还款

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前同事欠钱不还,玩起“躲猫猫”怎么办?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9月28日

案件类型:民间借贷

检索关键词:欠钱不还、起诉、躲避还款

二、基本情况

王先生与赵先生系同事关系,赵先生有急事需借两万元便找到了王先生,王先生出于信任并没有打欠条,二话不说直接将两万元通过支付宝转账给了赵先生。由于两人后来相继离开原单位,加之借款期限已到,王先生于是微信催促赵先生还款,赵先生百般抵赖,拿各种借口搪塞,后来不耐烦的赵先生直接拉黑了王先生,玩起了“躲猫猫”的把戏。无奈加上无助的王先生向12348打来电话,对于这种情况他该如何是好,2万元是不是要打水漂了?

值班律师告诉王先生:首先,对方逃避还款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时要有明确的被告,即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派出所出具的户籍信息。王先生表示目前只有赵先生的微信号、手机号以及支付宝账户,然而这些信息均不能作为起诉被告时的身份信息。因此为明确被告,需要王先生核实赵先生的身份信息,建议可以委托律师申请诉前调查令,调查赵先生的身份信息。此案是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请求是请求判令被告还款,故王先生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赵先生借款的事实以及欠款未还的事实,王先生目前留存的关于借款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支付宝转账记录均可作为证据。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纠纷既可以在出借人所在地起诉,为了方便起诉,建议王先生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王先生听完值班律师的解答后豁然开朗,准备起诉。

三、案例提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只有满足以上条件,法院才可以立案。

其次,根据民诉法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微信聊天记录是电子证据,符合证据要求。

最后,根据民诉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在本案中,王先生可以向自己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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