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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03-31 分类:案例库
标签:交通事故、赔偿范围,交通事故、赔偿范围,交通事故、赔偿范围,交通事故、赔偿范围

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8月28日

  案件类型:交通事故

  检索主题词:交通事故、赔偿范围

二、基本情况

2019年8月的一天,家住上海市奉贤区的刘女士和往常一样开着她的电动自行车行驶在上班路上,由北向南途径本区奉城镇箱包城某处时,未注意到右侧来车,被由东向西的陆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撞到,刘女士连人带车摔倒受伤,左腕受伤严重,后陆某拨打电话报警,并及时送刘女士到附近医院治疗,陆某后期还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后交警部门认定陆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刘女士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伤好后,刘女士联系驾驶员陆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又不知道自己可以获得哪些合理赔偿,故前来咨询。

律师了解前因后果后,告诉刘女士:

首先,先确认自己因此次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失范围和数额,一般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构成伤残的有残疾赔偿金(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有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车损、衣物损等;

其次,区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理赔范围,交强险内是不区分责任,医疗部分限额1万元,伤残部分限额11万元,物损部分限额2000元,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再根据事故责任和商业险承保理赔范围进行赔偿。

最后,也不要忘记对前期垫付费用进行抵扣或者返还。

三、案例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明年正式实施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本延用上述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另外,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0.2万元)执行。

律师提醒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尽量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如不幸发生,也不必慌张,先治疗后赔偿。如有经济困难的事故伤者,还可通过申请法律援助,无偿获得律师代理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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