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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停在收费停车场被划,找不到划车的人,找谁赔偿?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2-01-18 分类:案例库
标签:损害赔偿、安全保障义务、追偿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车子停在收费停车场被划,找不到划的人,找谁赔偿?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04-12

  案件类型:侵权纠纷

  检索主题词:损害赔偿安全保障义务追偿

二、基本情况

某女士来电咨询他的车子停在收费的停车场,也缴纳了停车费,但是在她离开期间,车子被划伤了,由于找不到划伤的人,能要求停车场赔偿吗?

平台律师告知咨询者能否要求停车场的管理单位赔偿,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对方已经尽了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就没有赔偿的义务。

本案通常情况下被认定为为侵权损害赔偿纠纷,那么律师解答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

首先,作为停车场的管理者或者经营者,如果他们这个停车场严格依照规划图纸建造,依法安装了足够的摄像头,他们只是收取很低的费用,那么通常停车场就不应该承担该女士的损失,或者即使承当,法院可能也会判决承担很小的责任。

其次,如果停车场的设计没有按照规划图纸的要求、没有安装足够的摄像头,那么我们可以认为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有权要求停车场的管理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然了,停车场的管理单位或者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实际侵权人追偿。停车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三、案例提示

    12348提醒在公共停车场停车,不要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有时候不确定是否会影响其他车辆时,可以在车上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其他车主联系。遇到了车子被或者损坏,一定要及时报警,以便固定证据,如果车子买了保险,在保险范围,可以直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由保险公司去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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