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婚礼遇阻未举行 解除合同行不行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9月22日
案件类型:服务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服务合同违约 解除
二、基本情况
李先生与陈小姐原定于今年举行婚礼,并与婚庆公司签订了婚庆服务合同,婚庆的服务费分三期完成交付。李先生已支付了婚庆公司第一期服务费共计6万元,后两期尚未支付,婚庆公司也已用该钱款购买了婚礼所需材料。后由于疫情突然爆发,双方也未能找到合适的时间再次举行婚礼。因此李先生想要取消婚礼并解除合同,他想咨询律师是否可以要求婚庆公司退还所有已经支付的费用。
平台律师了解了前因后果后,向李先生予以解释。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第(一)项的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李先生的婚礼因疫情爆发,属于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这种情况是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的,应当属于“不可抗力”。因此,李先生可以主张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根据《民法总则》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尽管李先生可以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但合同解除后,还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有关损失,李先生要求退费时,应当扣除婚庆公司已为筹办婚礼支出的合理费用。
三、案例提示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一)项的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总则》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本案中的李先生在解除合同的同时,也应当补偿婚庆公司合理支出的费用,而不是要求退回全款。
通过本案例提示您,如您碰到类似本案所述问题,建议因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的,尽量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避免增加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如果合同的目的暂时不能实现也可以不急于解除合同,可以延期至适当时候再履行,确保双方都能将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