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租赁中的房屋被出售,租客该怎么办?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1月19日
案件类型:房屋租赁纠纷
检索主题词:房屋租赁、房屋出售、买卖不击破租赁
二、基本情况
咨询者来电表示和房东通过中介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要到明年7月份才到期。现在房东想要将房子卖掉,还可以继续住到房屋到期吗?另外,房东要求配合保证每周有一天能带人过来看房,但是咨询者不想被打扰,只愿意保证房东二周一天的看房时间?还有合同有约定房东可以在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但是房东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房东卖房,中介公司是否有责任,是否能承担相应的责任?
平台律师了解情况后表示:
首先,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签订在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即使房屋产权发生变化也不影响原来租赁合同的履行,所以可以继续承租到合同到期。
其次,房东要卖房,租客应该如何配合房东带客人来看房,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合理的期限是每周一次,安排固定时间来看房应该是比较合理的。如果一定要每二周一次的话,间隔有一点长,不是很合理。但是因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具体时间还是以协商的结果为准。只不过根据描述,因为与房东的租赁合同上有房东单方解除合同的约定,不排除房东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再次,中介公司只是起到居间服务作用,促成您们之间签订合同,就算完成使命,就可以收取中介费。除非他们在接受委托时就已经知道房东已经准备卖掉房子,故意隐瞒了这个情况,您们才可以追究中介的责任。
最后,如果房东解除合同而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的话,您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管辖的法院是: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三、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提醒广大市民,租赁纠纷在上海是最频发的民事争议领域,而房东在租赁过程中出售房屋也是比较常见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即“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是保护租客的租赁权益的,但是租赁纠纷往往牵涉到其他繁琐的事项,律师还是提示广大市民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在签署租赁合同时尽量对合同的解除条件、合同的违约责任等约定的尽量详细,从而避免租赁过程中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