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不支付旅馆房租也不搬走,还耍无赖,怎么办?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案件类型: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房租,起诉、执行
二、基本情况
林先生是一个小旅馆的负责人,旅馆中有一个老先生入住了好几天,截至来电时老先生已经拖欠了9天的房费没有支付。林先生催讨时,老先生还耍无赖说自己不怕,随便怎么办,就是不愿意付钱。林先生很无奈,问怎么办?
平台律师告诉林先生,可以先收集证据和老先生的身份证件,然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先生支付房费,若老先生的行为给旅馆造成损失的,还可以主张要求赔偿损失。
首先,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本案中,老先生入住旅馆,办理入住意味着和旅馆签订了住宿合同,应当依据约定向旅馆支付房费。老先生拖欠房费的行为已经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林先生所经营的旅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先生支付拖欠的房租,若老先生的行为还造成其他损失的,那么林先生所经营的旅馆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起诉需要明确的被告和证据,因此林先生需要收集证据以及老先生的身份信息。
最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案中,若民事诉讼判决生效后,老先生仍然拒不履行的,那么林先生所经营的旅馆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老先生采取相应措施。
三、案例提示
依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到法律保护,欠钱不还并不是光荣的事情,违反约定拒不履行自身义务并不值得炫耀,反而行为人会对自己的违约、不诚信行为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