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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住户长期不在家,雨天漏水到我家,致使墙壁大面积损毁,怎么办?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2-01-18 分类:案例库
标签:相邻权、损失赔偿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楼上住户长期不在家,雨天进水后,漏水到我家,致使墙壁大面积损毁,怎么办?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9-26

  案件类型:相邻权

  检索主题词:相邻权、损失赔偿

二、基本情况

李先生楼上住户长期不在家,最近李先生发现卧室的天花板和窗户上方的墙壁有渗水现象,找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联系了楼上住户,当楼上住户打开门后发现,卧室的窗户没有关,导致雨天进水。随后李先生要求该住户赔偿家里的损失,该住户以李先生房子装修也有十余年,道歉也道歉了,赔偿不予认可。李先生觉得自己装修虽多年,但保养很好,现在弄成这样,肯定要重新弄,张先生想知道,他能否自行修复,要求楼上住户赔偿他损失?

平台律师告知李先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楼上漏水,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只要当事人能够证明是由于楼上住户的原因(过错责任:在本案中,楼上住户没有关好窗,所以存在过错)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可以向其主张赔偿,如果双方对赔偿数额,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应参照民事纠纷进行诉讼。如果双方对赔偿数额,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受害方的经济损失首先由受害方举证证明,其次由法院酌定或由鉴定机构作出损失评估。另外,如果诉讼,可能需要由专业机构对渗水原因进行鉴定。根据描述,系李先生家卧室的天花板和窗户上方墙壁渗水,且房龄时间比较长,不排除外墙渗漏的可能。届时还涉及到物业方面是否负有维修义务的问题。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可见李先生要求赔偿有法律依据。

本案中,平台律师提醒李先生:应准备充足的证据证明是因为楼上漏水才漏到你家,比如有视频、照片或者相应的物业工作人员证明。

三、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本案中,李先生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进行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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