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疫情导致不能返岗被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年10月10日
案件类型:劳动争议纠纷
检索主题词:劳动争议、疫情、隔离、解除劳动
二、基本情况
来电用户在单位工作八个月,因周末回南京家遇疫情导致不能及时返岗,被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不给补偿还扣留工资不发。问单位解除是否违法?能要求什么赔偿?
平台律师告知用户,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只能依据该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三十九条是员工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错而解除;四十条、四十一条因客观情况造成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解除。单位是要给予补偿的。如果上述理由都不成立构成违法解除。
本案中由于疫情,员工不能及时返岗不属于旷工,根据国务院关于疫情、最高法院关于疫情的劳动纠纷的意见,单位可能涉嫌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违法解除的双倍经济赔偿金。
三、案例提示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三种情况:
(1)即时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预告解除
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