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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拒绝赔偿我的停运损失,我该如何维权?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3-02-21 分类:案例库
标签:交通事故、全责、停运损失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天聿格律师事务所 金祺

  案例标题:交通事故对方拒绝赔偿我的停运损失,我该如何维权?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10-08

  案件类型: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

  检索主题词:交通事故、全责、停运损失

二、基本情况

周先生来电咨询称其是开网约车的,前阵子遇到一个交通事故,被一辆车追尾,报警后认定事故责任为对方全责,周先生无责,周先生的车辆维修需要5天时间。后就赔偿问题,周先生与对方以及对方保险公司进行了沟通,双方分歧在于对方保险公司拒赔周先生的营运损失,而肇事方以保险公司拒赔为理由也拒绝对周先生的营运损失承担责任。周先生想了解该如何维权?

平台律师告诉周先生因交通事故对方是全责,所以对方对于周先生遭受的损失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个赔偿责任首先是肇事方的,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畴的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超越保险公司理赔范畴的应当由肇事方进行赔偿,肇事方并不能以保险公司拒赔为理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此外,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人身和财产两方面。周先生是开网约车的,属于营运性车辆,若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无法营运,那么周先生因此而遭受的营运收入减少的损失也属于周先生的损失范畴,应当由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周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其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期间的营运收入减少的损失,但周先生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属于合法营运,以及营运收入减少的金额。

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三、案例提示

依据《民法典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中,若涉及营运性车辆的,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停运损失也属于受损害方的损失范畴,应当由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受损害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停运损失。

12348平台律师建议,若遭遇交通事故,对于损害赔偿可以和肇事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是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此外,肇事方的保险公司拒赔并不等同于肇事方就没有赔偿责任,对于超越保险公司承保范围的损失,肇事方、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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