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卢先生来电咨询,他在某商场地下停车场等候电梯时,被电梯门口墙面瓷砖坠落砸伤左脚,导致骨折。卢先生受伤后住院治疗了一段时间。随后,卢先生向物业公司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物业公司虽然口头承认有责任,但却不积极赔偿张先生的各项损失。卢先生问,自己向物业公司主张赔偿责任的相关法律依据有哪些?
平台律师告诉卢先生,建议先与物业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物业管理公司,负有管理、维护义务,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进行了管理维护或采取了相应防范措施,因此物业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并支付相应损失。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用、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在造成残疾的情况下,还应包括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案例提示
悬挂物搁置物致人损害的举证责任主要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他们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将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承担责任后,他们还有权向其他实际责任人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