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天聿格律师事务所 金祺
案例标题:因为疫情封校,我想要退剩余的健身卡费用,是否可以?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10-23
案件类型:健身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不可抗力、违约、解除合同
二、基本情况
王先生来电咨询,其是在校学生,在学校期间为了锻炼身体就在学校附近健身房办了一张健身年卡。但最近疫情原因学校管理非常严,封控管理,我也无法去健身了。我向健身房提出退掉剩余的5个月的健身费用,健身房拒绝了。我可以要求提出吗?
平台律师告诉王先生,通常办理健身卡后来电人没有享受服务,是可以申请退卡的,但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为违约退卡,若为违约退卡的话,那是要承担一定违约责任的。王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应当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如双方对退卡有明确的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则参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条款未约定,则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存在法定退卡理由或者是王先生主观意愿上的退卡理由。疫情封校,确实是大家都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不可抗力,但目前的疫情政策一般也不会封控5个月,封控一般是短期行为,因此王先生以疫情封控为理由要求退5个月的健身费用略有不妥,对健身房而言也不太公平。建议王先生和健身房沟通,看能否通过延长健身卡期限的方式来弥补封控阶段王先生的损失,若王先生坚持退卡的,和健身房协商不成的话,王先生可以先通过人民调解协调,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最终能否退卡成功,退回剩余全部款项,要看法院的判决结果的。
《民法典》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人民调解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民事诉讼法》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
第三条第二款,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仅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能够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切实加强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继续履行。
三、案例提示
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健身合同,预付款项后再享受服务,在此期间的服务的享受确容易受到各种因素影响,特别是最近疫情因素,封控会影响到健身服务的享受。但不可抗力因素对于健身合同的履行的影响可大可小,是否影响到合同无法履行下去需要解除的情况,还是要视实际情况而定。
12348平台律师建议在签署健身合同的时候,可以看一下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并且可以和健身房做出特别约定,遇到封控超过什么程度,可以对健身合同做出什么样的调整。约定得越详细,将来履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后和平解决的可能性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