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先生来电反映,他之前在某医院接受手术后出现了术后感染,至今情况仍未好转。金先生认为这是由于医院治疗不当造成的医疗事故,并询问应如何维权。
平台律师向金先生建议如下:首先,在发生医疗事故后,金先生应立即要求医院封存并复印相关的病历资料,包括检查报告、治疗记录、医疗费用清单以及药物清单等,这些都将作为重要的证据。其次,金先生可以尝试与医院的医患办公室进行沟通,寻求协商调解;或者也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来进行协调。第三,金先生有权向所属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通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调委)等专业机构进行调解。最后,如果协商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金先生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案例提示
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判例,要求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需要证明其存在过错。因此,患者或其家属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当充分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诊断证明等。
12348平台律师建议,一旦患者及家属对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质疑,与医方发生医疗纠纷,首先要保持冷静,第一时间要求医院复印且封存病历。因为病历是打官司最关键的证据,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都必须通过病历资料记载的内容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