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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跑网约车,现合同到期已经退车,却拿不回押金,该怎么办?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4-04-01 分类:案例库
标签:车辆租赁合同 押金返还 诉讼

      用户来电咨询:常先生通过中介介绍,租了一辆车跑网约车,签署了一年的租赁合同并支付了首期租金、押金等费用后,办理了网约车的相关手续后开始跑网约车。经过一年的运营,常先生觉得网约车越来越难做,想着租赁合同也到期了就不续签合同了。合同到期时常先生联系了租赁公司进行了车辆的交接,返还了车辆也拿到了交车凭证,当时交接人员说15个工作日押金会自动返还到常先生的账户里。但常先生等了快2个月也没有收到钱,多次询问客服,客服都告知正在走程序,一拖再拖。常先生怀疑是不是租赁公司要赖押金,故来电咨询该如何维权。

      平台律师解答:车辆租赁合同也属于租赁合同范畴,租赁物到期返还并确认无误后,出租方应当将原先收取的押金按约定返还给承租人。若出租方违反约定未返还的,属于违约,那么承租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来索要押金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故常先生可以收集好相应的证据证明双方的租赁合同关系,支付押金的证据,以及车辆已经交还且无其他扣除押金的情形的相应证据,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案例提示

依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租赁物返还后,依据合同约定出租方应当对于是否扣除押金是否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的情形进行确认后,依约返还押金。若有违反,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2348平台律师建议:在车辆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承租人交还车辆时一定要取得双方对于车况的确认的文件,确认车辆已经依约无责返还给出租方,以便于后续索要押金时能确认自身押金应当全额返还不存在要被扣除或抵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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