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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3-02-15 分类:案例库
标签:抚养权、变更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市国仕律师事务所  陈建军

  案例标题:离婚后,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10-30

  案件类型: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检索主题词:抚养权、变更

二、基本情况

蒋先生与前妻三年前经过协议离婚,当时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支付抚养费。现在孩子10岁了,是个男孩子,想把孩子的抚养权拿过来。蒋先生也问过孩子,孩子说愿意和蒋先生一起生活。蒋先生想知道,如何才能把孩子的抚养权变更成自己?

平台律师告知蒋先生,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本案中,蒋先生可以和前妻协商变更抚养关系,如果协商不成,根据蒋先生所述情况,孩子已经十岁,且愿随蒋先生生活,蒋先生又有抚养能力的,一般法院可以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五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本案中,蒋先生首先可以和孩子的母亲协商变更抚养关系。如果协商不成,根据蒋先生所述情况,孩子已经十岁,且愿随蒋先生生活,蒋先生又具备抚养孩子的意愿和能力的,蒋先生完全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三、案例提示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夫妻一方行使。如果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当然,从对孩子最为有利的角度而言,为人父母者尽量妥善处理好夫妻关系,维系好家庭。这样对子女的成长教育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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