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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猫咪次日即病,一周死亡,是否存在消费欺诈?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3-02-21 分类:案例库
标签:消费纠纷 欺诈 退一赔三

1、购买的猫咪次日即病,一周死亡,是否存在消费欺诈?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向源律师事务所 陈锡

  案例标题:购买的猫咪次日即病,一周死亡,是否存在消费欺诈?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年11月10日

  案件类型:消费纠纷

检索主题词:消费纠纷 欺诈 退一赔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2022年9月5日,女士花费1800元在某宠物店购买了一只小奶猫,为防万一,当天她将猫咪送去体检,竟发现其患有疱疹等疾病。张女士当即返回宠物店要求更换,店员却以没有同价位的猫咪为由,拒绝了她的要求,张女士只能作罢。没过几天,猫咪病得更加严重,最终治疗无效,于9月10日死亡。张女士认为,宠物店出售明知患有疾病的宠物,是否属于恶意欺诈如何维权? 

平台律师告诉女士,双方签订了购买协议,系买卖合同关系。宠物店作为专门的宠物公司,应当保证其出售的宠物符合健康无疾病等要求,而宠物店却未能提供检疫合格证、接种疫苗证明等材料,并且张女购买的宠物在交付后次日即出现症状,并于一周内死亡,结合病毒潜伏期等情况,宠物有较大可能在被告处时已经患病,其作为出售者显然隐瞒了这一对交易产生影响的重大瑕疵,该行为构成欺诈。

三、案例提示

宠物消费属于活体交易范畴,不同于其他消费品有明确、规范的质量标准。为避免纠纷,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要前往有资质、信誉好的宠物店;在挑选到心仪的宠物后,可要求店家出具宠物检疫证明等健康材料。同时,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也要留意各项条款,最好注明购买品种、“保质”期限等内容,并做好凭证留存,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宠物店作为经营者,应诚信经营 在出售宠物前,一定要对它们进行必要的体检,为消费者提供身体健康的宠物,这是最基本的义务之一。反之,如果明知是病猫病狗但仍称宠物身体健康而予以出售,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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