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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打了后没有验伤,能否索赔?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3-02-21 分类:案例库
标签:侵权、验伤、索赔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天聿格律师事务所,金祺

  案例标题:我被人打了后没有验伤,能否索赔?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11-27

  案件类型:人身权健康权纠纷

  检索主题词:侵权、验伤、索赔

二、基本情况

刘先生来电咨询称其前几天与朋友聚餐,酒后发生争执,被朋友打了。当时没有报警,也没有验伤。刘先生被打当天晚上觉得不舒服,去医院就诊后,做了些检查,花费了不少钱。刘先生想找朋友索赔,但又担心当时没有验伤,起诉会被法院拒绝受理因此来电咨询,没有验伤的情况下,能否起诉朋友要求赔偿损失?

平台律师告诉刘先生,被朋友殴打属于朋友侵犯刘先生的合法权益,行为人因自身过错行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是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额,因此朋友应当对刘先生被殴打后就医检查治疗费用承担赔偿责任,即对侵害刘先生的合法权益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因当时没有报警,也没有验伤,那么刘先生需要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当天发生了被打的事件,并且是朋友动手殴打的,当天就医也是因为被殴打而导致的,即刘先生要证明存在朋友侵权的行为、刘先生被侵权后的结果,以及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就是民事诉讼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三、案例提示

依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身体健康被人侵犯的,导致的就医、治疗等费用损失,是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无论当时是否报警、是否验伤,只要有证据证明损害结果和对方侵权行为之间因果性,就可以主张索赔。

12348平台律师建议若遇到朋友间口角的,还是保持冷静,切勿动手,以免产生身体伤害给对方、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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