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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退休后是否要遵守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约定?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5-01-23 分类:案例库
标签:退休、竞业限制

朱女士来电咨询,她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于上个月终止,原因是朱女士达到了退休年龄。 朱女士从事化妆品研发工作,虽然退休了,仍然希望再找一家化妆品企业入职发挥余热。正当朱女士准备找工作时,原用人单位给朱女士寄来了一份通知函,要求朱女士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并支付了朱女士相应的竞业补偿。朱女士问,劳动者在退休后是否要遵守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约定

平台律师告知朱女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因此,朱女士因达到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如果朱女士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且未超过竞业限制期限,退休后仍需遵守协议的约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案例提示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的,虽已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且未超过竞业限制期限,退休后仍需遵守协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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