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向源律师事务所 陈锡亮
案例标题:公司不发年终奖金怎么办?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年11月13日
案件类型:劳动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劳动仲裁、年终奖发放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在职期间本来有一笔5万元的年终奖,公司前期发了2万,现在剩余的3万元奖金公司不愿意继续发放了,怎么办?
律师解答:国务院《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此,奖金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但是,在劳动争议处理中,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高于法定及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的,由劳动者负主要的举证责任。所以,在年终奖争议中,劳动者应就年终奖存在的约定或者发放惯例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但举证标准并不高,只要证明双方曾就此进行过约定,如有劳动合同约定、规章制度规定等。若用人单位曾发放过年终奖,劳动者还应当举证证明之前的支付方式、奖金金额等。即关于年终奖的事实是否存在,应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劳动者只需证明“有”即可。
三、案例提示
年奖金属于工资的范畴,实践中发生争议,劳动者负有一定的义务,证明存在年终奖的相关约定或者规定。建议被扣发奖金的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如逾期不支付,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还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机关裁定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扣发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