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先生来电咨询称其昨天出了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是一辆大货车,面包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程先生无责。在事故中,程先生的车辆损坏严重,程先生本人也受了伤,在沟通赔偿问题时,面包车司机明确说自己没钱,车辆保险也只有交强险。后来程先生了解到,面包车属于一家公司所有,面包车司机是公司员工,事故发生时是面包车司机跑公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据面包车司机称,公司业务经营状况还不错,公司能够承担赔偿责任的,让程先生去找公司赔偿去。程先生想了解,是否可以向公司索赔。
平台律师告知程先生,交通事故中面包车承担全部事故责任,那么面包车一方应当赔偿程先生的全部损失,包括车辆维修的损失和人身损害的损失。面包车司机在事故发生时属于履行工作职务,在此期间驾驶公司的车辆发生事故,因此公司应当对于本次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程先生可以向公司索赔,若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程先生在维修车辆、就医治疗过程中应当注意保留相应证据,以明确自身损失的具体情况。另外,若程先生伤情比较严重,可能构成伤残的话,还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和医疗期护理期营养期的司法鉴定,来确认伤残这部分程先生的损失。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案例提示
依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时,承担责任的可能不仅仅是司机、保险公司,还可能是车主、司机的雇主等。具体承担责任的主体,还是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后确定。
12348平台律师建议若遇到交通事故遭受损失的,与对方协商不成的话,不要着急,先就医治疗、维修车辆,待治疗终结、维修完成后,自身损失也就确定了,若与责任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完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