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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主不支付运费,货车司机是否可以留置货物?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3-02-15 分类:案例库
标签:运输合同 运费 留置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市国仕律师事务所 陈建军

  案例标题:货主不支付运费,货车司机是否可以留置货物?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10-30

  案件类型: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 运输合同 运费 留置

二、基本情况

王先生是一名货车司机。前几天通过运满满平台,从山东拉货到上海。当时说好是货到卸货现场就付运费。但是,当王先生拉着一车货物到了上海后,货主没有支付运费。王先生就说不给运费就不给卸货。王先生想知道,能不能这样做?有什么风险?

平台律师告知王先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先生与货主之间已经缔结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关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运费,否则就构成违约。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运费的,可以留置相应的运输货物。本案中,货主不及时支付运费,已经构成违约。王先生可以将与运费相当的货物留置处理。

《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民法典》第八百三十六条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五十条规定,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60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案中,货主没有按时支付运费,已经构成违约。王先生可以留置相当于运费金额的货物。如货主逾期仍不支付运费的,王先生可以行使留置权,也就是通过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当然,王先生也可以不行使留置权,通过法院起诉要求货主支付运费。

三、案例提示

随着物流业的蓬勃发展,1700多万名货车司机成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的主力军。同时,也经常发生被拖欠运费的情形。因为运费金额相对不大、流动性强的特点,被拖欠运费的情况时有发生,且维权成本很高。如发生此类拖欠运费情形,货车司机可以通过12348咨询平台咨询律师,积极维权。平台律师也希望完善诚信惩戒措施,不让广大货车司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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