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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代购钻石会构成犯罪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5-06-27 分类:案例库
标签:代购 走私普通货物

基本情况

王女士来电咨询,称其男友因工作原因经常往返于香港、澳门和上海之间。在香港和澳门,他结识了一些从事钻石生意的人士,并因此萌生了在大陆寻找客户购买钻石以赚取利润的想法。

起初,男友利用工作之便,在往返港澳和上海的过程中,携带了几颗裸钻回到上海,并成功出售给了朋友,从而赚取了一些钱财。由于他出手的钻石品质优良、价格合理,且相关证件齐全,因此通过朋友的口口相传,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找他代购钻石、宝石等物品。

然而,最近一次在过关时,男友被海关人员拦下,并当场查获了他携带的一批钻石和宝石。目前,男友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据称涉及的走私行为以及偷逃的应缴税额可能接近50万元。

王女士对此感到非常担心,并咨询代购钻石是否构成犯罪。平台律师对此进行了解答:以营利为目的,违反海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在出入境时未如实申报携带的物品,并偷逃应缴税款的行为,涉嫌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目前,涉及的应缴税额接近50万元,已经达到了犯罪的立案标准。然而,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接受何种处罚,还需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检察院的审查以及法院的判决。

律师建议王女士及其男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以便争取从宽处理。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在从事代购等跨境交易活动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携带的物品,并依法缴纳应缴税款,以避免触犯法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法规

《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偷逃应缴税额在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偷逃应缴税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的;

(三)为实施走私犯罪,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四)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孕妇等特殊人群走私的;

(五)聚众阻挠缉私的。

案例提示

依据《刑法《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额达到一定金额构成犯罪,要受到法律制裁。

12348平台律师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若欲谋求财富与盈利,应当通过合法正当的经营方式来实现,切勿心存侥幸,走歪门邪道。否则,必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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