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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可以暂缓执行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3-02-21 分类:案例库
标签:治安处罚、治安拘留、暂缓执行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姚禕

  案例标题:行政拘留可以暂缓执行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年10月8日

  案件类型:治安管理(治安)

  检索主题词:治安处罚、治安拘留、暂缓执行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因为骑电瓶车没有戴头盔被交警处罚,不服与交警发生争执。公安局以妨碍公务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是否可以申请暂缓行政拘留吗?

律师解答:《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缴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因此来电人不服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可以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经过公安机关批准的,并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可以暂缓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缴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第一百零八条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三、案例提示

一般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法律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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