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叶加红律师
案例标题:夫妻离婚,对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怎么办?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10-31
案件类型:婚姻家庭纠纷
检索主题词:亲子鉴定 损害赔偿
二、基本情况
叶先生来电咨询,夫妻一直感情不好,孩子早产20天左右,后来还听说女方在和我结婚前还和另一个人相处,但是以前没在意,现在双方感情破裂,要离婚,孩子看起来也不像我,所以这次离婚要做亲子鉴定,由于孩子被女方带回娘家,女方不配合怎么办?
平台律师告知咨询者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法院诉讼,对方仍然拒绝做亲子鉴定,那么不利后果由女方承担。
本案通常情况下被认定为婚姻家庭纠纷,那么律师解答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
首先,亲子鉴定法院不得强制要求,必须相关当事人都同意。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做鉴定法院会准许。那么对亲子鉴定结论就应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重要证据,若当事人一方坚持拒绝鉴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的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确认亲子关系的诉讼可以由父或母以及成年子女提起,而否定亲子关系的诉讼,只能由父或母来提起,换而言之,除了上述人员,其他人员无权提起亲子关系确认诉讼。
其次,本案中,叶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主要是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故,如果叶先生的配偶拒绝配合叶先生做亲子鉴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推定叶先生的主张成立。
再次,一旦叶先生和孩子不存在亲子关系,那么可以向女方主张赔偿,这个赔偿,可以包括抚养费、为孩子购买的保险费用、孩子重大疾病治疗费(如有)、课外培训(如有)、妊娠及生育的花费等的支出、精神损失抚慰金等。由于女方婚内存在过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无过错的叶先生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大金额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综上,叶先生可以收集有利的证据后向人民法院提出亲子鉴定,如果女方不配合,那么法院最终会推定不存在亲子关系,不利后果由女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