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12348上海法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活动 > 案例库 > 正文

离婚5年男方一直没有按离婚协议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3-02-15 分类:案例库
标签:离婚纠纷、抚养费纠纷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向源律师事务所 陈锡

  案例标题:离婚5年男方一直没有按离婚协议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年09月30日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检索主题词:离婚纠纷抚养费纠纷

二、基本情况

吴女士来电咨询她与男方协议离婚5年,但是离婚不离家,5来男方有支付过孩子的抚养费,自己无力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维权?

平台律师告诉吴女士,虽然吴女士与男方离婚不离家,在法律层面,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手续,男女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方应该按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男方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因此,吴女士与男方离婚不离家,,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手续,男女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此,虽然过去5年,吴女依然可以向男方主张支付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三、案例提示

司法实践中对请求支付抚养费的处理,按被抚养人是否成年或独立生活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原则上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二是被抚养人成年后,再请求给付18岁以前的抚养费,则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该诉讼时效从不具备被抚养条件之日起计算。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有导致网站部分功能不可用,建议升级更换浏览器访问。 升级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