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例基本信息
供稿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御法律师事务所王晓旭律师
案例标题:婚前买房付首付,婚后取得产证,离婚时如何分割?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日期:2022年10月30日
类型: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纠纷
检索主题词:婚前购房,离婚纠纷、财产分割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张某来电咨询,张某与妻子结婚,张某为了准备婚房,就在结婚前贷款购买了房子,固然是张某婚前购得,但是只是支付了首付,贷款是婚后和妻子共同偿还的,现在婚姻关系走到了终点,但是就该财产分割问题出现争议,协商也不能达成一致,故来电咨询。婚前买房付首付,婚后取得产证,离婚时如何分割?
律师认为,张某的情况属于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那么在离婚时该不动产可以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一般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夫妻双方婚内期间偿还贷款的部分和房屋升值的部分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未取得房产一方可以主张对该部分予以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案例提示
随着不动产的市场行情火热,不动产的价值已经成为家庭中的重要财产组成部分,一般出现离婚的情况,双方也都非常关注房产的分割情况。因此,律师建议,在结婚时,可以对财产情况通过协议方式进行确定,达成婚前或婚内的财产协议约定,以免日后存在争议,引起不必要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