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来电咨询称其同居女友最近发现怀孕了,但王先生并没有和女友结婚的打算和意愿,所以对于孩子的去留问题,双方意见不合。昨天王先生和女友又谈了一下,王先生觉得还没有做好结婚、迎接小生命到来的准备,希望女友能去做手术。就此,女友要求王先生支付一百万的补偿款,才愿意去做手术。王先生觉得金额太高了,女友这样的要求是强人所难,而女友索要钱款未果,对着王先生放下狠话,如果不如愿,她会把孩子生下来,还会去王先生自己开的公司吵闹,让公司经营不下去。王先生很头疼,感觉女友一点都不理智的看待这个问题,甚至觉得女友在敲诈勒索自己。王先生想咨询,如果女友真的把孩子生下来了,他要承担什么责任,另外如果女友真的来公司大闹,他该如何应对?
平台律师告知王先生,女方的生育权可以自己做主,这也就意味着小生命的去留最终以女方的意志为准,若女方不顾王先生反对执意生下孩子的,那么无论孩子是婚生还是非婚生,孩子的亲生父母都要对孩子承担抚养责任。若孩子由女方照顾抚养的,那么王先生需要向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另外,若女方不管不顾前来王先生开设的公司大吵大闹的,那么其行为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王先生可以报警,由警方对女方的行为进行制止,以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考虑女方是孕妇的身份,一般警方在对其是否进行行政处罚,如何处罚等问题上会慎重考虑,给予一定的照顾,但这并不是纵容女方的不恰当行为,警方也可以对女方进行警告、训诫,告知其不得再行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案例提示
依据《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身体负责,若不慎怀孕的,要慎重考虑后续事项的安排,而不能仗着怀孕就为所欲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若未婚男女意外怀孕,决定不结婚但生下孩子的,那么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一样受到法律保护,其亲生父母要对孩子承担抚养义务,保障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