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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购物遇到货不对版,该如何依法维权?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6-02-20 分类:案例库
标签:货物买卖 货不对版 欺诈 撤销合同 赔偿损失

一、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张女士表示,其于十天前通过微信平台购买了一块翡翠原石。商家拍摄了视频,同时将做好的样子发给张女士。张女士为此支付了全款共计人民币2300元。昨天张女士收到了货物,发现货不对版,于是要求退货,多次沟通仍无果。张女士想知道该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平台律师告知张女士,若与商家协商退货无果,张女士可通过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12345市民热线等渠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申请行政调解与介入处理,推动纠纷妥善解决。若经行政调解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张女士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身合法权益,要求商家承担退货退款等相应责任。

最后,若诉讼过程中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可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作出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案例提示

平台律师提示: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进行购物交易,存在交易主体不明确、合同约定不清晰、维权取证难度较大等风险。消费者在进行此类非正规电商平台的购物行为时,应谨慎甄别商家资质,妥善留存聊天记录、视频展示内容、支付凭证、收货实物照片及快递单据等全部证据材料。

一旦出现货不对版、商品质量不符等问题,应第一时间与商家沟通,沟通无果后及时通过行政投诉、司法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避免因证据缺失或拖延处理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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