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来电咨询,他在单位已工作5年,正与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愿意支付N+1的经济补偿金,共计6个月的工资。王先生工资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租房补贴等福利待遇。双方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产生了分歧,王先生认为应该将所有的工资组成作为绩效工资的计算标准,公司认为,经济补偿金只能按基本工资标准进行计算。于是,王先生询问,经济补偿金计算是否包括绩效工资与奖金、补贴?
平台律师告知王先生,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另外,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因此,平台律师提醒王先生,用人单位的计算方式是不对的,如果双方就经济补偿金支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王先生可以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案例提示
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包含多个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来计算的,这包括了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这些都是构成经济补偿金中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