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咨询:单位老板突然跟其说明天办完交接后,就不用来上班,外面该忙什么就去忙什么去吧。询问单位老板的做法,是否属于违法解除?违法解除的经济补偿标准是多少?
平台律师告知来电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只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和四十一条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理由不成立的就是违法解除。目前单位没有明确解除的理由,也没有出具明确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建议用户还是先去上班让老板给出明确的解除通知后再去申请劳动仲裁。单位违法解除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案例提示
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没有赋予用人单位拥有任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只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以及第四十一条,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劳动者存在过错时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权,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条针对非因劳动者、用人单位过错,而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导致的劳动合同解除,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给予经济补偿,也就是通常说的“N+1”;第四十一条针对经济性裁员,一次性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并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之所以这样规定,目的是根据我国的就业市场现状,保护处于弱势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