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 叶加红律师
案例标题:和女朋友谈恋爱期间,都是我供养她生活,现在对方要分手,怎么办?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10-31
案件类型:赠与纠纷
检索主题词:赠与、撤销、附条件
二、基本情况
张先生来电咨询他和女朋友认识很多年了,相亲的时候给了彩礼,这些年也断断续续地给其转账。现在女朋友要分手,怎么办
本案通常情况下被认定为赠与合同纠纷,张先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及日常大金额的转账。那么律师解答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
首先,通常给付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而他们双方并未登记结婚,现在女朋友就要分手,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项和二项的规定,经查明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双方虽然办理了登记手续但是并未共同生活而申请离婚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次,恋爱期间,双方互相有钱财、物品的赠与虽符合正常的交往情况,但恋爱期间贵重物品、大宗钱财的赠与应视为为了稳固或者加强双方感情,最终能步入婚姻的殿堂,故应认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该赠与为交付条件的赠与。当双方解除恋爱关系后,结婚目的无法达成,应视为赠与的条件未成就,赠与贵重物品、大额财产的一方有权利要求对方予以返还。
再次,有的人就会存在侥幸心理,如果结婚后再离婚,就可以不用返还彩礼或者赠与的钱财物品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首先不能拿婚姻当儿戏,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要有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如果以结婚为目的给付了彩礼且双方也登记结婚了,但是婚后不久,双方就要离婚?这种情况还能要回彩礼吗?这个要分两种情况,第一只情况是双方领了结婚并共同生活了且可能都有孩子了,那这种情况想要回彩礼,法院基本就不会支持了。还有一种就是即使结婚了,只要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婚后不久就要求离婚,也是可以主张彩礼返还的。第二种情况的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如果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双方离婚的,给付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综上,本案中张先生可以提出要求返还赠与的彩礼和钱财的诉讼请求,具体返还多少,还是由法官根据案情及当事人的情况来酌情判定返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