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姚禕
案例标题:二手车商不支付尾款?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年10月9日
案件类型:一般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不支付尾款、解除合同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我将自己的车卖给一位二手车商。二手车商支付了一部分车款,答应剩余车款在一个月内付清。但是过了三个月二手车商仍未支付剩余尾款。问该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因此,二手车未按合同约定商逾期不支付尾款,已经属于违约,来电人可以要求二手车商支付剩余车款,并按和同盟约定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三、案例提示
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