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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商不支付尾款?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3-02-15 分类:案例库
标签:不支付尾款、解除合同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姚禕

  案例标题:二手车商不支付尾款?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年10月9

  案件类型:一般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不支付尾款、解除合同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我将自己的车卖给一位二手车商。二手车商支付了一部分车款,答应剩余车款一个月付清。但是过了三个月二手车商仍未支付剩余尾款。问该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因此,二手车未按合同约定商逾期不支付尾款,已经属于违约,来电人可以要求二手车商支付剩余车款,并按和同盟约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三、案例提示

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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