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姚禕
案例标题:交通事故造成我十级伤残,我负事故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我们双方该如何分摊赔偿责任?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年10月9日
案件类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检索主题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分摊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我骑电瓶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没有损失,造成我十级伤残。经交警认定,我负事故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问事故损失如何分摊?
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起事故先由机动车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医药费壹万捌仟元,人身损害拾捌万捌仟元,财产损失贰仟元。不足的部分,按照双方过错比例分摊损失,机动车多承担10%。双方主次责分摊比例为,非机动车60%,机动车40%。
三、案例提示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