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男女为结婚购买的房产,男方首付,女方没有出资,产证登记在男女双方各50%。双方没有领证结婚,现在分手,该房产如何分配?
律师解答:男方可以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规定,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撤销赠与。男方出首付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可以视为是一种赠与。该赠与可以视为是付义务的赠与,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女方房产份额。现在男女双方不结婚了,男方的赠与目的未实现,可以起诉法院要求撤销赠与。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案例提示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结婚前男方付首付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赠与行为。一般认为该赠与是付义务的赠与,即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现在,不结婚了,男方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不过在实践中,这类案件还需考虑分手的原因,双方是否存在过错、有无共同生活等因素,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判定返还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