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来电咨询,自己与借款人之间有一民间借贷纠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方当庭也表示因为自己没钱偿还,所以一直没有还钱。现在一审判决下来,被告居然又提起了上诉,王先生觉得被告在拖延还款时间,问被告是否有权被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进行上诉?
平台律师告知王先生,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如果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二审法院会以判决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上诉案件通常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本案中,虽然民间借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是上诉是任何一个一审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即便被告在一审庭审中表达了自己没有钱,所以没有偿还王先生的事实,但是只要被告拿到一审判决书后又不服的,还是有权利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王先生对被告提起的上诉,只能积极应诉,向二审法院明确说明该案事实清楚、适用法律证据,要求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第一百七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第一百七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上诉是任何一个当事人的权利,法律保护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程序正义,因此不能因为一审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就剥夺当事人上诉权利,相对方应当在收到上诉文件后积极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