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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导致员工无法进行医保报销,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5-11-12 分类:案例库
标签: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报销

一、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刘先生其所在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保,导致其医疗保险无法通过统筹报销,同时失业金也因未满一年而无法领取。刘先生询问,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什么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因用人单位未缴纳医保导致职工医疗费无法报销的,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应承担医保可报销范围内的费用。若因单位未缴社保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或失业保险待遇,职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刘先生可通过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途径追偿实际损失。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案例提示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行为已违反《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可依据第八十六条要求社保机构强制补缴。因未缴费导致的医疗费用损失,职工可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司法实践支持职工直接追偿未报销部分)。若用人单位拒绝赔偿,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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