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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我能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3-02-15 分类:案例库
标签:遗产 代位继承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天聿格律师事务所 金祺

  案例标题:父亲去世后,我能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10-29   

案件类型:继承

  检索主题词:遗产 代位继承

二、基本情况

徐先生来电咨询其爷爷奶奶过世20年了,父亲过世10年了,母亲早就和父亲离婚了,离婚后父亲也未再婚。爷爷奶奶一共有6个子女,除了我父亲以外,其他的爷爷奶奶的子女都健在。另外爷爷奶奶的父母早就过世了。目前发现爷爷奶奶有一笔遗产尚未分配,徐先生想了解能否继承遗产,另外遗产是否平均分配成6份,徐先生继承六分之一?

平台律师告诉徐先生,其爷爷奶奶过世的时候六个子女都在,因此遗产原则上分为六分,每个子女各占六分之一。然后徐先生的父亲过世的时候,爷爷奶奶已经过世,父母已经离婚,因此徐先生作为父亲的唯一继承人继承者六分之一遗产。当然,若其他五个子女提出有特殊情况需要照顾,比如无经济来源无独立生活能力等,或者对于爷爷奶奶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话,可以主张多分。若无特殊情况即为均分。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案例提示

依据《民法典法律法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其个人财产为其遗产,若其未留有遗嘱的,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12348平台律师建议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为了家庭和睦还是建议继承人协商继承遗产,以避免家庭矛盾纠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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