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来电咨询,她与一个留学咨询服务机构签订了一份《留学咨询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留学咨询机构帮助吴女士起草、翻译、提交相关的留学申请资料,吴女士需要支付相关费用5万元。合同还约定,若留学咨询机构开始相关的文书工作后,吴女士提出终止合同的,需要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责任。合同签订一个月后,吴女士因其他原因提出终止合同,留学咨询机构要求吴女士按合同约定承担20%违约责任。吴女士则认为,留学咨询机构并未提供实质性的服务,这一月都只是在收集自己的个人资料,且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吴女士问,留学服务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平台律师告知吴女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因此,根据吴女士的描述,留学咨询机构并未提供实质性的服务,这一月都只是在收集个人资料,且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吴女士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相关服务费用,法院会综合考虑合同的履行情况,衡量合同解除的过错程度,适当调整违约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案例提示
调整违约金的考虑因素:一、实际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会首先评估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二、合同的履行情况:包括合同履行的进度、是否存在部分履行等情况。三、当事人的过错程度:考虑违约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守约方是否采取了合理措施减少损失。四、预期利益:评估合同如能完全履行,各方可获得的预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