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御法律师事务所 王晓旭
案例标题:打架致人轻伤的,是否是达成和解了就不构成犯罪了?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1-24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
检索主题词:故意伤害 刑事和解 不起诉 不予处罚
二、基本情况
赵先生因工作纠纷与同事张某发生口角并升级为大打出手,导致张某鼻骨骨折。报警后经鉴定,被打的张某为轻伤。而后,双方达成和解,赵先生对同事进行了赔偿、赔礼道歉,同时也获得了张某的谅解。赵先生致电平台咨询,想了解是否是达成和解了就不构成犯罪了?
平台律师告知: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结合赵先生的打架行为导致同事已经构成轻伤,因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赵先生与张某为同事关系,也是因为工作原因引起的纠纷,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刑事和解程序,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所以,并不是赵先生认为的,达成和解了就不构成犯罪了,而是因民事纠纷引起,导致受害人轻伤的,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考虑到行为人能真诚悔罪并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化解矛盾,酌情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案例提示
生活中,很多人对打架的行为及后果存在误解,往往犯罪了还不自知。认为打架是私人的事情,一点小伤,上升不到犯罪的高度赔钱后取得对方谅解就可以息事宁人。事实上,赔偿取得谅解也只是量刑时酌情考虑的从轻情节。并不是不涉及犯罪。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途径,比如说同事、亲属、领导的调解,都有可能很好地解决问题,任何的打架行为都是不值得的。因此,建议大家控制情绪,理性处理问题,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