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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有时间限制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4-04-07 分类:案例库
标签:执行、时效、中断

      金女士来电咨询:朋友欠自己的货款多年,后自己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判决自己胜诉了,对方要在一个月之内还钱,但至今一年多了朋友并没有履行。金女士问,判决书会不会过期,执行有时间限制吗?

       平台律师告知金女士,法院对民事案件作出判决,该判决书生效后其效力就是永远的,并没有一个有效期限制。但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期就有时间限制。案件胜诉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因而,在朋友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金女士应及时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免错过了执行时间。

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提示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如果超过法定期间未主张权利,便丧失了胜诉的权利。所以申请执行人一定要在有效期间内申请强制执行,否则会丧失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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