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来电咨询,老人把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孙子,需要在该房屋上为老人设定居住权,具体如何办理?
平台律师告知李先生,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居民设立居住权,应当订立书面形式的居住权合同,并向要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具体办理流程,根据实践操作经验,一般如下:1、申请人需到不动产登记大厅窗口提出登记申请,窗口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受理。2、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的过程中,要对产权人、居住权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需要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居住权登记申请书、居住权合同或者遗嘱等、房产证原件、所有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一致)等。符合登记条件的,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实现即时办结。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居住权登记的类型涉及到居住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一般来说,居住权发生变更、期限届满、生效法律文书终止居住权等导致居住权消灭的,权利人应当及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凭相关材料,办理居住权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以便完善居住权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的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