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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宿舍休息时突发疾病,送医后死亡,可以认定工伤吗?单位需要承担什么赔偿?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3-02-16 分类:案例库
标签:突发疾病死亡、工伤认定、抚恤金、伤葬费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姚

案例标题:在工地宿舍休息时突发疾病,送医后死亡,可以认定工伤吗?单位需要承担什么赔偿?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年10月20日

案件类型: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检索主题词:突发疾病死亡、工伤认定、抚恤金、伤葬费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其父亲今年58岁,在工地干活,平时住在工地的宿舍。前几天,宿舍内休息时突发脑溢血,送医抢救后死亡。问来电人父亲死亡是否可以申请工伤?家属可以要求单位承担什么赔偿?

律师解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视同工伤。来电人的父亲是在休息时间,也非工作岗位,因此无法认定工伤。因此,如果单位没有过错的话,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职职工非因公死亡,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补助。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则用人单位仍需承担上述补助金、救济金、丧葬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案例提示

职工“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亡”的第一个前提条件便是必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就要求员工发病时必须是在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如果是在工作时间之外发生疾病,便不应视同工亡。同样,如果员工是在请假或休假期间,突发疾病死亡,也不应该认定为工亡。但是如果员工因公出差、外勤,或受用人单位安排外出完成特定事项,突发疾病死亡的,也应认定为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同样,如果员工是在请假或休假期间,突发疾病死亡,也不应该认定为工亡。但是如果员工因公出差、外勤,或受用人单位安排外出完成特定事项,突发疾病死亡的,也应认定为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

无法视同工亡,用人单位未交社保也要承担责任。虽然职工死亡无法认定为工亡,但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社保,导致职工或其家属无法享受相关待遇和补助的,用人单位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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