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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案件强制执行的管辖法院是如何规定的?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6-01-13 分类:案例库
标签:劳动仲裁、强制执行、住所地、财产所在地

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刘先生有一个劳动争议仲裁的案件已经仲裁结束并生效了,由于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刘先生问应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刘先生还问,劳动仲裁案件申请强制执行时,具体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律师解答: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建议刘先向公司注册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然,刘先生也可以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刘先生需要提供财产所在地的证明材料。

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首先是强制执行申请书,需写明双方基本信息、执行事项和标的金额、财产线索等;其次是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原件(建议准备2份)及送达回证或生效证明;第三是身份证明材料,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第四是尽可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信息;最后还需提供申请执行人的收款账户信息以便执行款划付。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案例提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规定与劳动仲裁裁决书执行案件的管辖规定有所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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