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向源律师事务所,陈锡亮
案例标题:离婚后发现另一方隐匿财产如何处理?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年10月16日
案件类型:离婚后财产纠纷
检索主题词:离婚纠纷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陈先生和前妻通过诉讼离婚,至今已经快一年。一个偶然的机会,陈先生发现对方在离婚时隐瞒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当时并不知情。陈先生,能否通过诉讼要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
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平台律师告诉陈先生,对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离婚不到一年,还在诉讼时效内。陈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被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
三、案例提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84条之规定: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律师建议,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尽量在协议条款中每一项财产都要罗列清楚,以便日后双方在发生争议时,能清楚地确定哪些财产双方已进行分割,哪些财产属于另一方隐匿、转移且尚未分割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