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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拖欠了三个月的工资,如何维权?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3-02-16 分类:案例库
标签: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 工资支付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市国仕律师事务所 陈建军

案例标题:单位拖欠了三个月的工资,如何维权?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10-19

案件类型:劳动合同争议

检索主题词: 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 工资支付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称,来电人已经在单位工作了三年半不到的时间。最近三个月来,可能是受到疫情影响,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没有支付。导致自己的生活都受到影响。来电人想知道,如何要回工资,如何维权?

平台律师告知来电人: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单位拖欠工资的原因导致员工提出离职的,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其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本案中,来电人所在单位拖欠工资,来电人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来电人因为单位拖欠工资的原因提出离职的,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三年半不到,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当于三个半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案例提示

对于劳动者经常遇到的单位拖欠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平台律师建议劳动者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必要时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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