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女士来电咨询,她父亲黄老先生的一位朋友为了从银行贷款50万,请黄老先生帮忙做担保人,黄老先生出于朋友义气在担保合同上签字了。黄女士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父亲的朋友没有还款能力,父亲明显是被朋友利用了。黄女士出于关心,她来咨询律师,担保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平台律师告知黄女士,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担保责任。二、债权转让未通知担保人。三、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但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法规。四、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五、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因此,根据黄女士的描述,她父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原则上都是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想要免除担保责任的条件是比较苛刻的,一般难以做到。建议黄女士带着父亲签订的担保合同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线下详细咨询律师。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案例提示
日常生活中,遇到为亲朋好友担保时,应充分了解担保带来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同时考虑好自身经济状况,避免为一时的意气损害了自身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