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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自己立的遗嘱,不去公证处公证有效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3-02-15 分类:案例库
标签:自书遗嘱、遗嘱继承、遗嘱有效性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姚禕

  案例标题:父母自己遗嘱不去公证处公证有效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年10月21日

  案件类型:遗嘱继承纠纷

  检索主题词:自书遗嘱遗嘱继承、遗嘱有效性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来电人父母年事已高,想自己立一份遗嘱,处分自己过世后的财产。如果不去公证处公证的话,这份遗嘱有效吗?

律师解答:我国民法典只规定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没有规定所立遗嘱一定要经过公证才有效

遗嘱要有效,首先立遗嘱人要求立遗嘱的行为能力,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其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其三,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遗嘱人合法拥有的财产,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的部分遗嘱无效。其三,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最后,自书遗嘱应该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因此,自书遗嘱即使不公证只要符合上述条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三、案例提示

遗嘱的有效条件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为不具有独立的意思表示能力,所以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那么也需要重新书写遗嘱,而不能在之前的遗嘱认定为有效。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到了胁迫、欺骗所订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当然伪造的遗嘱就更加无效了。遗嘱被篡改,篡改的内容也是无效的。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经常见到夫妻双方所立的遗嘱不经对方同意就将全部的夫妻共同财产作了处分,这是不合法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比如说,将属于他人的财产进行立了遗嘱;将承租来的房屋立了遗嘱,这都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比如说可以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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