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12348上海法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活动 > 案例库 > 正文

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各种理由延期回款,怎么办?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04-12 分类:案例库
标签:金融理财延期回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理财延期回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理财延期回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理财延期回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各种理由延期回款,怎么办?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10月20日

案件类型: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金融理财延期回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二、基本情况

家住周浦的黄老太在2017年通过A公司购买15万理财产品,期限一年,承诺到期归还本金15万,红利5万。2018年到期后,A公司仅支付黄老太5万红利,本金未归还,后以公司更名为B,让重新跟黄老太签订个合同,合同约定15万本金继续投在B公司,到期给予红利6万。2019年合同到期后,黄老太联系B公司负责人,要求拿回本金和红利,但未果。负责人以公司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回复,后给黄老太出具一份《欠条》,载明现欠黄老太21万未还,分期还款,当天先还5000元,分别于2019年9月、2020年9月、2021年9月偿还,余下金额视公司经营状况而定,但承诺在2021年末还清。C公司盖章。前两笔到期后,黄老太刚开始联系负责人,但总是推推拖拖的,一千两千的还了两笔,再后来就联系不上公司负责人,公司办公地点也已经搬离,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平台律师了解了前因后果后,告诉黄老太:第一、尽可能否联系相关负责人,与其沟通协商一次性返还所欠金额;第二、要了解一下这些公司的性质,是否是正规公司,是否是有资质的理财公司;第三、建议去派出所报案,是否涉及刑事犯罪,将事情经过详细告知一下接待人员,是否立案;第四、如果无法刑事立案,建议走司法途径。

三、案例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在非特殊情况下,黄老太与A、B、C公司签订的协议都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在合同到期后,理财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返还黄老太本金和红利。该公司到期一直怠于履行义务,黄老太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就本案而言,综合黄老太所诉,涉案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极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在公司负责人屡次不履行义务,又经常以失联途径试图躲避债务的情形下,建议黄老太第一时间报案,具体由经侦立案查处。

12348平台的律师告诫广大人民群众,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建议通过正规平台投资理财,切记莫要贪图高利息而在非正规公司货平台投资理财,否则容易血本无归。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有导致网站部分功能不可用,建议升级更换浏览器访问。 升级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