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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13301706713 1回答
公证 01-02 10:11

我爷爷19年11月10日过世,过世前给我留有一份自书遗嘱,遗嘱内容为拆迁房大套一套以及中套的四分之一,这些房产还没有办理房产证。我爷爷财产的继承人有2个,都已经知道遗嘱内容并且认可。我现在要办理公证,需要如何办理呢?遗嘱需要在知道遗嘱内容的60天内办理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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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英 01-02 11:38

        您好!欢迎关注 上海法网。 根据您的描述。我们给予建议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在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并提供证明。直接申办继承公证,或先行办理受赠声明书公证等行为。 2、房产继承需提供房产证或备案登记的预(出)售合同。 3、有效遗嘱,并经全部继承人确认无异议。 4、全部继承人到公证处申办遗嘱继承公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以上是依你的描述所作概略回答,具体请向申办的公证处作详细咨询,按公证员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上海 法律服务网平台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给出以上建议,若要采取行动,建议您与专家面谈后再做决定。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12348 上海法网 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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